本科教學大綱調整說明
1、第二項“課程目的和任務”調整為“課程目的”;
2、第四項“教學内容與學時分配”中應體現課程的重點和難點;
3、第七項“前續課程、後續課程”調整為“先修課程”;
4、增加第九項“課程考核方式”,需說明開卷、閉卷、大論文等考核形式以及平時成績所占比例等内容;
5、法學和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選修課均由原來的1學分16學時改為1學分24學時。(可以查詢附件1:2009人文學院開課一覽表)
6、教學大綱必須在附件2(最新教學大綱)的基礎上修改。
附件1:2009人文學院開課一覽表
附件2:最新教學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