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下午1:30―3:30,船舶與海洋法律學術沙龍在主樓314房間如期舉行。本次沙龍的主題是探讨《海商法》修改問題及《海商法》理論與實踐中的熱點問題。本次沙龍由法學專業2016級碩士研究生童凱同學做主題報告,法學系袁雪、羅猛、趙融老師以及法學專業部分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參加沙龍并圍繞沙龍主題進行深入探讨與交流。
首先由童凱同學介紹了《海商法》的修改原因(必要性)、總體思路,并對《海商法》修改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了分析。如《民法總則》中“三年”基本訴訟時效的改變對《海商法》的影響、失效中止和中斷制度對于《海商法》的影響;多式聯運的界定與立法方式問題;《海商法》調整沿海、内河船舶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等。重點介紹了多式聯運問題,我國目前處于多式聯運的初級階段,缺乏可操作性的法規,提出了兩種立法模式的抉擇與思考。最後,就如何在“一帶一路”背景下構建國際海事司法中心的熱點問題組織大家進行讨論。
童凱同學彙報之後,同學們提出了若幹問題,其中于娜同學提出“韓進破産案”帶來的境外船企破産引發的法律困境值得詳細分析;姚元昊同學對多式聯運中提及不多的沿海運輸法律規制提出了補充。趙融老師提出,目前國際海事司法中心是英國,要撼動其地位很困難,因此對将中國建設為國家海事司法中心的目标依賴于每年大量的海事司法實踐,逐步提升司法能力及國際地位。随後,袁雪老師對本次沙龍進行了總結性,《海商法》的修改目前是學界研究的重心,其征集意見稿可能會在年末出台,這個時期抓緊對海商法基本理論的研究非常有價值,鼓勵大家積極開展研究工作;關于海上貨物運輸立法,負責内河和沿海運輸的《國内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已經被廢止了,而《海商法》隻調整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因此,可以關注《海商法》修改中的法律适用問題;另外,當前多式聯運立法被交通運輸部提上日程,可以利用海商法修改契機,結合理論與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搜集資料進行研究,建議感興趣的同學做好前期資料搜集工作。
通過本次的沙龍,船海方向師生對《海商法》修改問題及《海商法》理論與實踐中的熱點問題有了一個較為清晰的了解,也為進一步的研究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