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院教授劉久主編的《核法律》教材已由知識産權出版社出版發行。該書發行出版後,學生評價本書内容完善,是了解核法律,啟蒙的核法律的不二之選。本書基于收集、整理世界主要核工業國家以及我國核法律體系的框架結構,分析核法律體系的屬性、定義、立法目的等,遵循核科學領域的工業流程和技術特征,參考國際同行、國際組織的核工業标準等研究成果,借鑒國際先進的核立法經驗,探尋核立法的科學規律,以期較完整地論述核法律理論的基本輪廓和邏輯關聯。期待本書作為核法律的入門教材,可以幫助師生較快地了解核法律的框架體系與基本内容,也可為廣大科技工作者和法學領域專家的研究提供參考。
核能利用在世界主要國家安全範疇以及經濟領域占據戰略地位,其中核工業作為現代工業門類,不僅涉及到核材料的開采、運輸、加工、貯存、利用等核燃料循環工業技術環節,也有關核材料、核設施、放射性廢物的使用、管理和處置活動,還涉及到核不擴散、核安保、核安全、輻射防護、核進出口管制、核應急準備和響應、核損害賠償與核保險等廣泛而特殊的内容。鑒于其特殊性和敏感性,嚴格的國家的行政監管必不可少,而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國家監管和保障核工業活動順利進行的基礎。法律對核工業發展的指引和規範作用早已顯現,具有非常重要的引領作用。核法律體系的構建與完善同樣也是我國核工業健康發展的基本要素。
我國核法律淵源主要是由所加入的國際條約、核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政府主管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組成。随着我國核工業蓬勃發展,與國際接軌的核法律體系基本框架日臻完善,對核能和平利用起到積極作用。以2003年10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為開端,以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所确定的核安全定義為基礎,到201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的實施,幾部法律成為我國核法律制度的上位法。《原子能法》《核損害賠償法》等重要核法律也已深入開展立法研究,相關各類核法規編制或修訂工作也在國家主管部門的協調下不斷推進